学生社团

天津城建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管理条例

文:admin / 2019年01月12日 09:51 / 点击:[]

总则

为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责任与职能,规范各成员行为准则,促进学院学生文明建设,特制订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天津城建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各组织和全体成员,部门及全体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管理条例处理。

学生会基本任务:执行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全院学生,努力丰富学生课余活动,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学生会干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为学院学生榜样。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各项活动由主席总体负责,各部门部长分项负责相关活动,各部门协调合作,分工不分家。

一、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1.办公室:统一管理存储学生会各项工作信息档案,新生火车票、保险等相关事务统计整理,财物输入输出清点工作,大型活动事项分配及值班排班工作,各项会议记录工作,并负责毕业生就业各类信息收集、反馈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毕业生就业企业的联系及相关活动开展。

2.新闻中心: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宣传与策划工作,运营管理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网站和超级校园APP推广,及时推送各类事项新闻发布,并组织学生会成员进行相关技术教学

3.学习部:负责学院学风建设的各项活动,负责奖学金(含校、天津市、王克昌、国家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负责大一年级晚自习督查工作,提供学生学习方面相关信息支持与指导。

4.体育部:组织参与校内外各项体育竞技比赛;大一早操督查工作。

5.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参与院内外各项文娱比赛管理工作。

6.权益部:贫困生库整理存档,新生绿色通道办理,助学金发放及助学贷款信息整理,户口迁移统计整理,宿舍卫生及安全检查等。

二、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 例会制度。

(1)学生会每周日晚8:00召开部长例会,由主席及各部门部长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制定各部门下一阶段工作内容,商议协调活动安排。会议记录由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统一记录、整理、存储。

(2)各部门每周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各部员做工作汇报,由部长对上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准确传达学生会主席团下达的任务,安排各部员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分工到人,责任明确。由部长做会议记录,会议结束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3)新学年初召开学生会总结大会,由各部门部长做部门学年工作总结,由学生会主席做学生会学年总结及人事变动决策。

(4)会议统一实行考核制度,到会所有人员均需签到,收到通知的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主席及各部长须提前5-10分钟到达指点地点。强调会场纪律,例会时间地点出现变动负责人需及时通知各与会人员。

2. 学生会财物透明制度。

任何人购买活动物资都要写明购买目的、所需资金、负责人签字以及开取发票收据,老师及主席同意并签字后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保存,由主席及办公室主任不定期检查账目情况。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学生会资金及财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1)新任职及新加入学生会成员均有2-3个月试用期,若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将不予继续任用。

(2)各成员每学年各有100分考核分,出现违纪问题将扣除相应考核分,学生工作优异者加分,考核分60分以下的成员不予任用。学期末由学生会主席做阶段性报告,通报各成员考核成绩及人事变动决策。

(3)例会无故迟到记考核分5分,无故缺席记考核分10分,并于各例会后通报批评。累计3次无故缺席者实行强制退会处理。开会迟到10分钟按无故缺席处理。

(4)请假需在请假表中写明请假时间及原因,部员请假由部长核实签字并记录,部长、副部长请假由主席核实签字并记录,每周部门例会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整理存档。请假若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记考核分15分。请假次数占例会及各项活动次数三分之一者实行强制退会处理。

(5)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中出现学生会成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现象(如私自占用资金、财物,泄露个人信息等)一经发现记考核分10分,情节及其严重者实行强制退会处理。

(6)不服从上级安排管理者口头警告,若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者记考核分5分。出现侮辱老师及其他学生会成员、打架斗殴、考试舞弊现象的成员实行强制退会处理。各部门部员有违纪情况由部长负责。部长有违纪情况由主席负责。

(7)有学业警告的成员不予任用学生会职位,有挂科情况的成员不考虑学生会内部评奖评优资格。(选修课除外)

三、附则

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 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