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天津城建大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文:admin / 2017年09月12日 14:09 / 点击:[]

国际〔2017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留学生教学质量和水平,贯彻《留学中国计划》及《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参照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建设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教材建设是留学生教育与学科专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学校通过教材建设来推动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一批能够满足我校留学生英语授课需要,符合我校办学特色,最终搭建一整套具有国内领先的优秀教材体系。

    第三条 教材建设要求申报教师围绕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授课需要,参照国内外同类优秀教材及我校实际情况,编写英文教材。

    第四条  教材建设以承担来华留学英语授课的系(教研室)为基础。各系(教研室)根据所承担的来华留学英语授课课程情况,组织力量,以任课教师为主要申报人,填写天津城建大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教材建设申报书,并将以上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递交国际教育学院。

    第五条 申报我校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教材建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拟申报的课程教材应与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密切相关,体现本校学科专业特色,且应是我校面向来华留学生或同时面向我国学生开设的全英文授课课程。

      (二)课程教材要求出自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或中国文化类课程。

       (三)课程应在本校开设2学年以上,并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申报编写。

    第六条 天津城建大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教材建设按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申报教师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教材建设的申报工作;

       (二)国际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教材,作为学校该年度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建设教材。

    第七条 已申报成功的教材不允许重复申报建设。

    第八条 建设教材经确定后由学校投入资金加强建设,建成通过专家评审后应在该课程中应用,国际教育学院将择优资助出版。

    第九条  学校投入的教材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图书资料、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等。

    第十条 建设教材的建设周期为2年,国际教育学院将对教材建设过程实施全程监管,并组织中期检查与期末检查。

    第十一条 对建设期满合格的建设教材,学校将每2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是否支持该教材的更新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即日执行。

                                                   天津城建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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